(资料图片)
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
公告称,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各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投诉处理要求,积极妥善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经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